在眼下電商價格戰(zhàn)中激戰(zhàn)正酣的“京東商城”,不久前因與一家橡膠公司同名而引發(fā)糾紛,并被法院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原來,京東商城在參與百度推廣服務過程中,將本屬于橡膠公司的網址添加到了自己的服務管理賬戶中,使得用戶在搜索橡膠公司網址時,京東商城的鏈接永遠是搜索結果第一項。
“www.jingdong.cn”京東橡膠網是京東橡膠有限公司依法經營的網站。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則是“www.360buy.com”京東商城網站的經營者。兩家企業(yè)原本并無直接關聯(lián),可去年9月,京東橡膠公司卻發(fā)現(xiàn),當他們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輸入關鍵詞“www.jingdong.cn”進行搜索時,獲得的第一項搜索結果竟然不是自己的網站,而是“京東商城”。
為此,京東橡膠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京東商務公司和百度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消除影響,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對此,京東商務公司認為,其與京東橡膠公司之間并不具有競爭關系,即使存在上述情況,也沒有損害京東橡膠公司的權益。
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定,京東橡膠公司和京東商務公司都在通過各自經營的網站進行對外宣傳、銷售商品,因此兩家公司在網絡營銷領域存在競爭關系。京東商務公司的行為將導致本來想要關注“京東橡膠網”的網絡用戶錯誤的進入“京東商城”網站,攫取了京東橡膠公司的交易機會。而且,網絡用戶也會模糊京東橡膠公司與京東商務公司之間獨立經營的關系,使京東橡膠公司損失了單獨積累商業(yè)信譽的機會,給京東橡膠公司的商譽造成了消極影響。
據此,法院認定,京東商務公司的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京東橡膠公司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京東商務公司公開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兩萬元。宣判后,京東商務公司提起了上訴。